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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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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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将运营商重庆甜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快手方面认为,“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

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将运营商重庆甜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快手方面认为,“短视频人气助手”软件和“”微信公众号对快手提供的快手粉丝、浏览量、评论数据等刷单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 @> 平台。为此,快手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00万元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短视频流行助手”软件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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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快手介绍,其平台是国内知名的短视频和直播软件。是用户记录和分享生活的短视频平台。 快手为用户提供付费推广服务“粉丝头条”快手游戏号购买,即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粉丝头条服务来推广在快手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粉丝量”被指存不正当竞争行为快手网红号购买渠道,从而增加视频的曝光率。 快手的付费推广服务满足快手用户的需求,是快手平台合法的商业运营模式。该服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合法经营活动。收入是 快手 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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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追随者”成为双方平台关注的焦点。对于快手平台而言,关注人数等业务数据是其运营决策的重要业务数据支撑,对其运营意义重大。哈密​​瓜公司运营的软件“短视频人气助手”和“微信公众号”通过用户现金充值,再用积分直接购买假粉丝、视频浏览量、双击和评论数等服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快手平台的正常运行机制,直接影响了原告的有偿推广服务及其收入带粉丝快手号购买,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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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快手公司认为,其投入巨资运营宣传快手平台和“粉丝头条”,以及哈密瓜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所得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带粉丝快手号购买,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相关案件详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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